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宿城区 2024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批次) 已 由 宿迁市宿城区发展 和改革局 以 宿 区 发改批 [202 4 ] 49 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宿迁市宿 城区交通运输局 以 宿区交复 [2024]2 号 批准, 项目业 主 为 宿 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 测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 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工程 概况
为完善村镇间通行安全,提升农村公路在县乡 道路网中的作用,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拟开展宿城区 202 4 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项目涉及 1 0 条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其中蔡集镇 3条道路(蔡耿线、徐洼路、义勇北路);王官集镇2条道路(王王线、健康路东延七支渠涵洞、王仝线、唐圩桥);耿车镇(湖大路二段、九支渠桥);项里街道(倒班楼道路);陈集镇(陈王线);屠园镇2条道路(光明大道东延、园区路);道路总长14.87千米,其中新建道路约2.79千米,改建道路约12.08千米;拆除重建桥梁5座,总面积607平方米;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共14.87千米。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 面、桥涵、交安设施工 程等。
2.2 标段划分及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拟分 4 个标段 ,即 SC2024-NLTD1-SG 1 标段 、 SC2024-NLTD1-SG 2 标段 、 SC2024-NLTD1-SG 3 标段 、 SC2024-NLTD1-SG 4 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
SC2024-NLTD1-SG1标段:蔡集镇(蔡耿线、徐洼路、义勇北路)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SC2024-NLTD1-SG2标段:王官集镇(王王线、健康路东延七支渠涵洞)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SC2024-NLTD1-SG3标段:王官集镇(王仝线、唐圩桥)、耿车镇(湖大路二段、九支渠桥)、 项里街道(倒班楼道路)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SC2024-NLTD1-SG4标段:陈集镇(陈王线)、屠园镇(光明大道东延、园区路)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 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 资格 ,持有效营业执照,具 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业绩要求: 20 19 年 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 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 00 万元 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 收合格。
( 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 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 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4 )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 , 且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 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201 9 年 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 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 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 “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5 )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 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社保缴 费时间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 1个月( 2024年5 月或 6 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 ,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 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2号附件 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 6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 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 7 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 1 个 标段 。 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优先推荐其为中标合同金额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若在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且合同金额相同时,优先推荐为标段靠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8 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 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 宿城区交通工程 质量检测中心
地 址: 宿城区众安大厦 1300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 欧阳媛
电 话: 0527- 80909826
招标 代理:江苏 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 园恒通大厦 5楼
邮政编码: 223800
联 系 人: 赵飞飞
电 话: 0527-88988618
E-mail:970962651@qq.com
监督部门 :
1、宿迁市行政审批局
投诉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0527-84355162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 2 ) 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6 月 18 日 18:00至2024年 07 月 01 日 9:30。
(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 07 月 01 日 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