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京湖南路总体策划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围绕湖南路,西起山西路与江苏路交汇处(先锋颐和路书店)、东至湖南路与中央路交汇处(玄武门地铁站),北至马马台街 - 童家巷,南至江苏路、西桥、云南路、中山北路,面积约 1.3 平方公里
研究范围:围绕湖南路商圈,延伸至颐和路片区,地上、地下一体化空间,面积约 1.75 平方公里。
服务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20 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甲方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 6 个月( 2025 年 9 月 -2026 年 2 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 、资格审查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3 )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 2026 年 4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原件扫描件( jpg 格式或者 PDF 格式)②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彩色原件扫描件( jpg 格式或者 PDF 格式)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 word 格式),以上 3 个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 1836878428@qq.com )后联系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13635555178 )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 D3 栋 701 室。
七、其他
1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递交, U 盘存储电子版一份(投标响应文件签章扫描件 PDF 文件) 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1 号 B 栋新媒体大厦 6 层
联系人:张总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永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 D3 栋 701 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13635555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