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村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皋市吴窑镇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其施工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及方案。
2.1.3合同估算价: 228.10925 万元。 其中一标段 67.66375 万元,二标段85.5万元,三标段 74.9455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 | 村别 | 道路位置 | 长度(m) | 宽度(m) | 路面厚度(cm) | 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标段 | 吴窑社区 | 10组吴如海门前至龙游河东西路 | 500 | 3.5 | 18 | 95 | 676637.5 | 含路基整平压实 |
28组王港南侧东西路 | 200 | 3.5 | ||||||
12组沈振兴门前东西路 | 300 | 3.5 | ||||||
立新社区 | 10-14组学童路 | 590 | 3.5 | |||||
19-20组东西路 | 445 | 3.5 | ||||||
二标段 | 沈徐村 | 15-16组立北河东路 | 2000 | 4.5 | 18 | 95 | 855000 | 含路基整平压实 |
三标段 | 何柳村 | 1-4组东西路 | 750 | 3.5 | 18 | 95 | 749455 | 含路基整平压实 |
7组南北路 | 70 | 3.5 | ||||||
14组南北路 | 90 | 3.5 | ||||||
沈甸村 | 2组南北路 | 140 | 3.5 | |||||
16组东西路 | 600 | 3.5 | ||||||
27组南北路 | 54 | 3.5 | ||||||
23、28组东西路 | 550 | 3.5 |
注:1、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设计高程:纵向按现有路面高程平均值预算后确定统一高程,水泥路横向按 1%计算。
2、 砼路标准:老路基整平压实,用平均 2.5cm 厚的泥灰结石找平补强,压实并保养成形。配比为(石灰:碎石:土=1:4:5),水泥砼标号不低于 C35,水泥砼抗折强度不低于 4.0MPA,路面浇筑后采用磨光机磨光;每 100m 用泡沫材料留 2cm 上下到底的胀缝一处,每 4m 切割一条 2.5cm 深的伸缩缝,所有伸缩缝胀缝均需采用沥青灌缝,新老路交界处也需采用沥青灌缝,及时做好养护工作。路肩内侧分别不少于 0.5m,路肩由所在村负责,所需土源由所在村提供。
3、 路基整平压实后,废弃料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综合考虑,施工中不再增加费用。
4、 道路试验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包含于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5、因各标段路况不一,路基情况不一,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要充分考虑“人材机、规费、税金”风险,谨慎报价,结算时不论国家有无相关政策单价不得调整。
6、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路肩施工所有工程量(包含路肩土、机械等)、原有路面破碎、路基施工等都包含在内,所有费用摊入混凝土面积中按每平方米报价。 招标人只负责矛盾协调,不负责材料、机械、人员、具体施工等相关施工事项。
本工程共分叁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 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 公路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或 公路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 7 .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 7 .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 7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 8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5 月 25 日 14 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6 年 5 月 25 日 14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 吴窑镇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18752897729 招标代理机构: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 大司马南路8号 联 系 人: 张晓艳 电 话: 13773843255 202 6 年 5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