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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吴窑镇202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

   2026-05-1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159
导读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村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皋市吴窑镇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其施工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及方案。

2.1.3合同估算价: 228.10925 万元。 其中一标段 67.66375 万元,二标段85.5万元,三标段 74.9455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如皋市吴窑镇 2026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

村别

道路位置

长度(m)

宽度(m)

路面厚度(cm)

最高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一标段

吴窑社区

10组吴如海门前至龙游河东西路

500

3.5

18

95

676637.5

含路基整平压实

28组王港南侧东西路

200

3.5

12组沈振兴门前东西路

300

3.5

立新社区

10-14组学童路

590

3.5

19-20组东西路

445

3.5

二标段

沈徐村

15-16组立北河东路

2000

4.5

18

95

855000

含路基整平压实

三标段

何柳村

1-4组东西路

750

3.5

18

95

749455

含路基整平压实

7组南北路

70

3.5

14组南北路

90

3.5

沈甸村

2组南北路

140

3.5

16组东西路

600

3.5

27组南北路

54

3.5

23、28组东西路

550

3.5

注:1、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设计高程:纵向按现有路面高程平均值预算后确定统一高程,水泥路横向按 1%计算。

2、 砼路标准:老路基整平压实,用平均 2.5cm 厚的泥灰结石找平补强,压实并保养成形。配比为(石灰:碎石:土=1:4:5),水泥砼标号不低于 C35,水泥砼抗折强度不低于 4.0MPA,路面浇筑后采用磨光机磨光;每 100m 用泡沫材料留 2cm 上下到底的胀缝一处,每 4m 切割一条 2.5cm 深的伸缩缝,所有伸缩缝胀缝均需采用沥青灌缝,新老路交界处也需采用沥青灌缝,及时做好养护工作。路肩内侧分别不少于 0.5m,路肩由所在村负责,所需土源由所在村提供。

3、 路基整平压实后,废弃料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综合考虑,施工中不再增加费用。

4、 道路试验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包含于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5、因各标段路况不一,路基情况不一,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要充分考虑“人材机、规费、税金”风险,谨慎报价,结算时不论国家有无相关政策单价不得调整。

6、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技术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路肩施工所有工程量(包含路肩土、机械等)、原有路面破碎、路基施工等都包含在内,所有费用摊入混凝土面积中按每平方米报价。 招标人只负责矛盾协调,不负责材料、机械、人员、具体施工等相关施工事项。

本工程共分叁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 公路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公路 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 7 .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 7 .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 7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 8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5  13 日至 202 6  5  25  14 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6  5  25  14 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 吴窑镇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18752897729

招标代理机构: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 大司马南路8号

联 系 人: 张晓艳

电 话: 13773843255

202 6  5  13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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