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辖区 ) 235国道南京江北新区新集至花旗营段 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G235-XJHY-SJ1标段 招标公告标段编码 : NJGL2600606-04SJGH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35国道南京江北新区新集至花旗营段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5〕1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江北新区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标段名称: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G235-XJHY-SJ1标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G235-XJHY-ZX1标段。
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G235-XJHY-SJ1标段:本项目一期工程万家坝路至104国道段约7.45公里,工作内容含该路段路基、路面、排水、桥梁、交通工程、沿线设施、景观等专业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协助业主履行完善项目报批、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2.3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2.4 合同估算价: 4,300,000.00 元2.5 工程规模: 235国道南京江北新区新集至花旗营段项目起自535省道北侧,接规划235国道苏皖省界至新集段,向南下穿宁淮城际铁路、宁洛高速公路,跨朱家山河,止于104国道南侧,接规划235国道浦口花旗营至桥林段,路线全长约20.3公里。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一期工程包含长鑫路至104国道段及宁淮城际铁路交叉段,总长14.013公里。其中长鑫路至104国道段全长13.863公里,线路起于长鑫路,向南依次跨越马汊河、朱家山河,下穿宁滁城际铁路,终点位于104国道南侧;宁淮城际铁路交叉段长0.15公里。
此次招标为一期工程的万家坝路至104国道段约7.45公里,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万家坝路至龙山南路段设计时速100km/h,龙山南路至104国道段设计时速80km/h。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6亿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06-03 18:00:00 至 2026-06-10 23:59: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6-24 09:30:00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 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 方法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双 信封7.2 具体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技术能力:5.00 分业绩:15.00 分履约信誉:5.0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一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 %,作为评标基准价。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 ,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0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0 ~ 10.00) | 10.00 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品质工程设计理念、投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等方面酌情评分。 |
| 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0 ~ 10.00) | 10.00 分 | 从对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品质工程、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0 ~ 10.00) | 10.00 分 | 从各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
|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0 ~ 5.00) | 5.00 分 | 从各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 施工图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 (0 ~ 5.00) | 5.00 分 | 从各投标人的施工图设计的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 ~ 5.00) | 5.00 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00 分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 (0 ~ 20.00) | 20.00 分 | 从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职称得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职称得5分;满分10分。 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每增加1个担任已完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满分10分。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3) | 技术能力 | 5.00 分 | 技术能力 (0 ~ 5.00) | 5.00 分 | 根据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 2.2.4(4) | 业绩 | 15.00 分 | 业绩 (0 ~ 15.00) | 15.00 分 | 从各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完类似工程的数量进行评分。 ①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已完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业绩合并)每增加1个已完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5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的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6分。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5) | 履约信誉 | 5.00 分 | 履约信誉 (0 ~ 5.00) | 5.00 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 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5分。 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85)/10+0.8X 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75)/10+0.65X 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60)/15+0.45X 注:①X为信用分满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 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暂定A级(85分)确定。 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6) | 评标价 | 10.00 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 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 0.1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 ||
(1)计划工期(不含后续服务时间)约45日历天,各部分工作周期如下:
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G235-XJHY-SJ1标段:施工图设计周期(不含后续服务时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天,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资格审查资料及评审资料的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评审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或其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相关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②若投标人采用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提供第①款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554
(7)235国道南京江北新区新集至花旗营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G235-XJHY-SJ1标段、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G235-XJHY-ZX1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具体推荐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七里桥北路6号集成电路培训基地3号楼5楼 | 地址: | 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
| 联系人: | 胡毓佳 | 联系人: | 赵婷婷 |
| 电话: | 025-58193763 | 电话: | 13057516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