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山区鹅湖镇雨污管网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山区鹅湖镇雨污管网质效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山数据投[2025]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无锡市百勤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荡口、甘露两个片区
2.3 建设内容: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倪朝阳河南街、朝阳河北街沿河、甘露片区、甘西路(甘虞路-锡甘路)沿街、香花苑、甘西路北侧7家企业、甘露电脑纸品设备厂(甘露小学西侧)外、月溪路(锡甘路-甘露港)沿街等地块雨污管网质效提升工作,其中新建及改造的PE污水管(管径DN100-DN355)约5690米,DN100-PE牵引管约95米,CIPP紫外光固化修复(DN300)约396米,新建及改建污水井约351座,新建及改造的PE雨水管(管径DN225-DN355)约371米,DN600Ⅱ级钢筋砼承插管约44米,新建及改建雨水井约23座,混凝土路面恢复约4566平方米,铺装路面恢复约867平方米,沥青路面恢复约529平方米,绿化恢复约1452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920.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9 工期:90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 2024年08月26日 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年08月26日 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8月26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31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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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百勤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鹅湖路6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2号楼312 |
联系人: | 平建荣 | 联系人: | 王振宇 张亦雯 |
电话: | 0510-88748475 | 电话: | 0510-88227328 |
传真: | 传真: |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68180706@qq.com | |
项目负责人: | 王振宇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8704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