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排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排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投资[2026]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城排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县城排水系统完善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建湖县建成区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建湖县建成区,其中:城北片区南至盂兰河、东至西塘河、西至建宝路、北至站前路,面积约14.88km2;城东片区建湖经济开发区(西塘河以东区域),面积约34.47km2;城南片区建湖高新区及主城区盂兰河以南、西塘河以西合围区域,面积约25.59km2,本项目排水管径最大为DN800,项目总投资额约14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40(万元)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工程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增减项目等为依据,同时包含施工单位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等)。
2.7 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9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2.9.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9.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9.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2.9.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2.9.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50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业绩。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条。
3.4.2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从2026 年6月(提示语:开标前三个月,如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应提供2025年10月以来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其他:(1)总监理工程师及各负责人均互不兼任。(2)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以及评分细则中要求的相关人员资料,其他各组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上述要求、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及实际需要及时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在监工程(见3.3.3注释要求)。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5分 监理方案:10分 项目监理机构:3分 类似工程业绩:2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 分,每高1%扣0.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85分 | |||
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 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质量控制方案 (≤2分) | 对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不超过20页 | 2 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2分) | 对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不超过20页 | 2 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2分) | 对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不超过20页 | 2 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2分) | 对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的全面性、 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不超过20页 | 2 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分) |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法和措施的 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不超过20页 | 2 分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项目监理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以下专业人员进行得分,具体如下: (1)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2)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3)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建筑施工安全,须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说明:①投标要求提供的监理机构成员相关证书及从 2026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②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③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类型注册证书,只按一个注册证书计分;同一类型注册证书不同人员均具有的,只按一个人员计分。④上述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予认可。 | 3 分 | ||
2.2.3 (4) | 类似工程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小于50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业绩。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条。每提供 1 个得2分,最多得 2 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3。投标人业绩不得与资格审查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提供业绩最高数量为2个,请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2分 | |||
2.2.3 (5)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监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类似工程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组建评标委员会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一般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3.2.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监理机构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工程业绩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计算出得分E。
3.3.2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3.3.3投标人得分=A+B+C+D+E。
3.3.4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阶段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 评标争议处理
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6.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3.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6.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4.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5)监理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19)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1)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2)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
(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代理人或投标承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除外);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未按格式要求提交《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承诺函》的;
(27)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除上述无效标条款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8日9时。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公安路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15555871
代理机构: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创业大厦621
项目负责人:马兆标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3961998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