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已由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 [2017]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起于宜兴周铁镇南侧与230省道交叉处,向西跨锡宜高速公路、锡溧漕河,与448省道交叉,跨新长铁路,经和桥、高塍,与262省道、240省道交叉后,经官林、杨巷镇,止于宜兴与溧阳两市交界处。
本项目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上跨新长铁路立交桥,既有桥桥宽27.5m,双向4车道,桥长813.2m,孔跨布置为4x35m+3x(5x35)m+4x3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本次拟利用既有桥梁拓宽为双向6车道,全长约813.2m,桥跨与老桥保持一致,改建后桥梁全宽 33.13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本桥跨越新长线铁路,与路线交角为86.4度,交叉号为K13+509.700,设计净空8.16m,路面设计高程8.045m。
2.3招标范围:①341省道宜兴周铁至杨巷段跨新长铁路桥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
②为进行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如有)。
③汇总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专题研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铁路部门审查意见。
④对既有上跨新长铁路桥进行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出具检测报告及养护维修建议。
⑤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⑥对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环境的调查、周边管线和构筑物的移改保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2.4服务期:①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②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2.5合同估算价:约190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的上跨(或下穿)铁路的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该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②上述设计业绩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下同。③道路工程: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道路工程,下同。④以上需要提供的相关合同和铁路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会议材料等),投标人应将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并编入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概不作为评标依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 :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万达广场E座2406
联系人:冯丹丹、王杰
电 话 :15195963722、19848201541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