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山镇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JSZC-320707-LYGH-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3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LYGH-C2024-0006
项目名称:金山镇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2192318.5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金大线东河北段、金大线中段、马河线、大河路4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铺设沥青混凝士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7-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其他应说明事项
有关本项目采购事务的补充公告,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金山驻地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13912175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152180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主任
电话:13912175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