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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0-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202
导读

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4100008

工程名称

 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扬州市

工程规模

 对扬州市88个现状入河雨水口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古运河溢流口、新城河截流井、幸福河截流井、引潮河截流井、四望亭河截流井及主城区其它部分截流井)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4100008001 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公开招标 3473.29 2024-12-09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10-22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年05月0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0-22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0-28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1.2 工程规模:对扬州市88个现状入河雨水口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古运河溢流口、新城河截流井、幸福河截流井、引潮河截流井、四望亭河截流井及主城区其它部分截流井)。    2.1.3 合同估算价:3473.29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2日,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扬州市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入河雨水口截流井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包括88个现状入河雨水口提升改造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 4)负责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5)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 6)负责红线内地上地下(死)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7)已有及新建管线定位测量、竣工测绘内容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不含交通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七、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法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83号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2楼邮编:邮编:联系人:陈主任联系人:杨小新电话:0514-87821702电话:18652798268传真:传真:0514-8793658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96759638@qq.com十、备注    备注:备注:一、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二、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三、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0分;设计文件:8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2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定标因素: (1)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企业实力 ①企业规模(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②行业排名: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的行业排名,如“建筑业百强”、“企业百强”等(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行业排名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3年刚获奖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③近三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度、2022年度、2023年度真实有效的相关报表)(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④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3)企业信誉①2021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奖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4年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②2021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的其他国家级荣誉(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得荣誉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2024年刚获奖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③2021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获得建筑业“先进企业”(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获得荣誉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如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②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③业绩规模大、技术复杂、难度大、业绩多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规模小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业绩较少的企业;④获得国家级荣誉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国家级荣誉少的企业;⑤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企业年份数多的优于年份数少的。

2024年10月22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183号

联系人

 陈主任

传真


电话

 0514-87821702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2楼

联系人

 杨小新

传真

 0514-87936586

电话

 18652798268

邮编


E-mail

 396759638@qq.com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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