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2〕313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2〕81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已落实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南北接线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体概况
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起自南通市海门区与 G40 沪陕高速公路交叉设置的天补枢纽,向南以隧道形式越过长江后,经苏州市太仓市、常熟市,止于与 G4221 沪武高速公路设置的支塘枢纽,全长 39.070 公里,其中过江隧道段 11.185 公里,南北接线段 27.885 公里(北接线长 15.724 公里、南接线长 12.161 公里)。
全线设置天补枢纽、海门西、海门南、碧溪、支塘枢纽共 5 处互通式立交;设置风塔 2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养护工区 1 处、海门服务区(含加油站) 1 处等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海门南互通立交至碧溪互通立交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其余路段 12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34.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 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执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即 HT-JL-NT1 、 HT-JL-SZ1 标段。
① HT-JL-NT1 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应桩号范围 K39+436.124~K55+160 内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梁(不含 K40+787.124~K42+287.134 涉铁段)、通道及涵洞、路面、绿化、交安、环保、线外工程、房建区相关路面、 集中预制标段构件 等施工监理。
② HT-JL-SZ1 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应桩号范围 K66+345~K78+506.033 内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梁、通道及涵洞、路面、绿化、交安、环保、线外工程、房建区相关路面等施工监理。
2.3 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 2025 年 2 月 ~2028 年 9 月,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B.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4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施工”。
(3)其他:
A. 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 信誉要求
a. 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 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 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 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 总监应具有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B. 总监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
总监应担任过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两任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视同于副总监理工程师)。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施工”。
(3)其他:
2019 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 2189402611 。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69 号新城科技园 6 栋 A 座 6 楼
邮编: 210029
电话: 025-87715119
传真: 025-87715110
联系人:任伟佳、朱鹏
工作 QQ : 2189402611
8. 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在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DJ-JL-CZ1 标段、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XTC-JL-WX2 、 XTC-JL-WX3 , XTC-JL-SZ1 标段、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南北接线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HT-JL-NT1 、 HT-JL-SZ1 标段共计 6 个标段中, 1 家单位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已在 DJ-JL-CZ1 、 XTC-JL-WX2 、 XTC-JL-WX3 , XTC-JL-SZ1 标段中标的单位,在本次 HT-JL-NT1 、 HT-JL-SZ1 标段中不具备中标资格。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 16 号
电话: 025-52853073
邮政编码: 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