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道西延惠山段(江阴界 — S261 )新建工程检测项目 JNDD-JC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暨南大道西延惠山段(江阴界 — S261 )新建工程已 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以 惠行审投【 2024 】 128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检测 范围
2.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常州三市交界,起点在与规划暨南大道江阴段相顺接,终点为 261 省道。项目全长约 4337 米,路基宽 38m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工程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施工费用约为 3.7 亿元 。
2.2 检测范围
① 对标段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景观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抽检,检查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检测,以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抽检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5% ,交通工程抽检频率不低于自检频率的 10% ,湿喷桩不低于 7 ‰ 。
②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增加范围,明确施工规范、验收检测规范文件名称并协助质量监督部门,完成按照有关规定需对本项目进行的质量检测等相关检测工作(不含质量监督部门的交竣工验收检测)。
③ 按发包人要求成立 质量 安全中心,协助发包人完成暨南大道西延惠山段(江阴界 — S261 )新建工程 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发包人做好品质工程、平安工程组织创建工作。
④ 上述检测内容的检测频率、检测方法按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2.3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截止( 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 “表 1 ”信息为准)
①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 公路工程 - 桥梁隧道工程专项 ,或 ②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5 ”中的交 / 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建安费不低于 2 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项目。(以投标报表 “表 5 ”信息为准)
3.1.3 人员 资格 要求 :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即 道路( “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 或 桥梁( “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 或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 )。 且自 20 20 年 1 月 1 日 至今,担任过 单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2 亿 元的一级公路 及 以上 公路 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的 项目负责人 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 负责人资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的 技术 负责人需具有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本项目 需 配备 安全管理负责人 1 名,持有 有效的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 投入 不少于 3 名 其他检测人员 , 且均需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 的检测 人员检测专业累计后应包含道路( “道路”或“公路、材料”或“道路工程”)和桥梁(“桥梁隧道”或“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三方面。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 负责人 、 安全管理负责人 及其他检测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 3 个月(不含投标当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具有)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 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 C 级 ( 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 ;
b.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 .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 “ 信用交通江苏 ” 网站公布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分 ( 即商务及技术部分、投标价得分之和 )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 o 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无锡市惠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 108-2 号 C 栋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0510-83507802
招标代理: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 599 号国家工业设计园 4 幢 803 室
电 话: 0510-83707889
联系人:徐工、韩工
邮 箱: 3428045458@qq.com
8 .其他:
8 .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31 日 23 : 59 。
8 . 3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16 日 10 时 3 0 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 3 楼开标 1 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209 号住建局大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本项目腾讯会议的会议号 : 255547017 ,会议名称:暨南大道西延惠山 段(江阴界 —S261)新建工程检测项目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本项目如有补遗书 (或通知) 将上传至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7 特别 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 8 特别提醒: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 2014 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 2014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